樂衛瑪的成效、禁忌、副作用如何處理、健保給付的條件

 

樂衛瑪膠囊:藥品學名Lenvatinib 4mg,商品名Lenvima

它是成人肝癌無法手術切除時的第一線治療標靶藥物,為肝癌受體酪胺酸激酶

抑制劑。其作用有二:

1.抑制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受體(VEGFR123),阻斷癌瘤血管及淋巴管

新生,讓肝癌細胞凋亡。

2.抑制纖維母細胞生長因子受體(FGFR1234),干擾癌瘤微環境並阻斷

癌細胞生長。

其他已核准的適應症:

1.局部復發無法手術切除且轉移性的髓質性甲狀腺癌,放射性碘治療無效的

  晚期成人甲狀腺癌,10711日起健保給付。

2.晚期腎細胞癌成人患者,尚無健保給付。

 

成效:

1.整體存活期中位數為13.6個月。

2.無惡化存活期中位數為7.4個月,降低疾病惡化或死亡風險34%。

3.疾病無惡化時間中位數為8.9個月,降低相對風險37%。

4.統計有4分之1的受試者腫瘤縮小超過30%。

5.治療能持續的時間:延長到5.7個月。治療直到病情惡化或發生無法耐受的

  毒性。

 

10911日健保正式核准給付樂衛瑪用藥條件:

適用於晚期肝細胞癌

1.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的肝硬化Child A

  晚期肝細胞癌成人患者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 1a.肝外轉移:遠端轉移或肝外淋巴結侵犯。

 1b.大血管侵犯:腫瘤侵犯主肝門靜脈或侵犯左、右肝門靜脈第一或第二分支。

 1c.經導管動脈化學藥物栓塞治療失敗的患者,需提供他在12個月內大於或等

   3次局部治療的記錄。

2.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初次申請的療程以3個月為限,之後每2個月評估

  一次。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,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。

3.規定蕾莎瓦Sorafenib與樂衛瑪Lenvatinib只能擇一使用,不可以互換;且樂衛

  瑪治療失敗後,不得申請使用癌瑞格或保疾伏。

 

治療之前醫師必須詳細的檢查患者是否有:

高血壓、心臟疾病、動脈栓塞(中風、心臟病、視力改變)、肝腎問題、

胃腸穿孔或瘻管、頭痛、癲癇、視力問題、經常出血。

並且要詢問患者:

目前服用所有的中西藥品、保健食品等。

 

一般性的副作用:

1.手足症候群:是一種皮膚反應,發生在手掌及腳掌。

 出現手腳疼痛、發紅、腫脹、麻木、刺痛、灼熱感、發癢、

 皮疹、龜裂、皮屑、脫皮、水皰、強烈疼痛。

2.高血壓:

 因為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(VEGF)抑制劑,抑制了血管內皮細胞的生長,

 同時調控了一氧化氮的製造,導致血管放鬆,引起高血壓。

3.蛋白尿:手腳、腹部、臉部腫脹,尿液出現泡沫。

 引發蛋白尿的機轉有二:

 3a.VEGF抑制劑引起高血壓,導致腎絲球壓力增加,腎臟受損。

 3b.VEGF是增生性腎絲球腎炎修護的重要介質,卻被抑制劑破壞了;

   缺乏修護功能,腎炎更加惡化。

4.消化系統:腹瀉、噁心、嘔吐、食慾減退、便祕。

5.肝功能異常:ALT升高。

6.掉髮、疲倦、體重減輕、肢端紅腫症、言語障礙、腹部疼痛。

7.血小板數目減少

8.甲狀腺功能低下。

 

嚴重性的副作用:

1.出血:流鼻血、血尿、咳血、牙齦出血、血便。

2.血塊:胸部疼痛、緊迫、手麻、腳麻、腳腫。

3.肝功能不全:黃疸、噁心。

4.腎功能不全:水腫、尿量少、疲倦。

5.胃腸道穿孔和瘻管。

6.可逆性後腦病變症候群:動作不穩、講話不流暢、健忘、

 意識不清、視力受損、痙攣。

7.心臟衰竭。

8.感染。

9.白血球細胞數量減少:出血、瘀青、發燒、畏寒、貧血。

10.低血鈣:痙攣、手腳嘴巴麻木。

 

副作用的處理:

1.手足皮膚反應:

 手腳不碰熱水、避免用力摩擦、使用橡膠手套避免接觸清潔劑、塗抹護膚霜

 保持手部滋潤、避免接觸熱源、去除厚硬皮、修剪指甲。

2.皮疹:

 不洗熱水澡、避免曬太陽、使用高SPF係數防曬乳、密集擦保濕乳液、穿寬鬆

 衣服。

3.高血壓:

 天天量血壓、服用降高血壓藥。

4.蛋白尿:

 請至腎臟科診治。

5.腹瀉:

 避免辛辣、高油脂食物和乳製品、服止瀉藥。

6.倦怠:

 白天不要睡太久、不喝咖啡因飲料、適量的運動和休閒活動可以紓壓。

7.治療之前,必須先照胃鏡,確認有無食道靜脈曲張,預防出血。

 

如何服用樂衛瑪?

1.患者體重小於60公斤,每天14mg兩顆(8mg)。

 體重大於或等於60公斤,每天14mg三顆(12mg)。

2.隨餐或空腹服用、整粒吞服、同一時間服用。

 也可以先將膠囊溶解於1大匙的開水或蘋果汁內10分鐘後,再服用。

3.忘記服藥,想起來時馬上服用。如果距離下一次吃藥時間不到12小時,就不

 用吃了,按照平常服藥時間再吃。

 不小心服用過量,請立即聯絡醫師或馬上回醫院急診。

4.屆生育年齡的婦女,治療前必須確認是否懷孕。

5.藥物可能傷害胎兒,懷孕婦女禁止服用;女性從治療開始,直到最後一個

 服藥日後,至少再加30天,都要持續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。服藥期間萬一

 懷孕了,請馬上告訴醫師。

6.尚不清楚藥物是否會分泌到媽媽的乳汁裡,禁止哺乳,避免傷及嬰兒。

7.藥物可能會損害到男、女性的生育能力。

8.藥物不良反應無法耐受時,醫師會酌減藥量。

 體重大於或等於60公斤患者,首次減量為每天服用8mg,其次減為每天4mg

 之後是每隔一天4mg

 體重小於60公斤患者,首次減量為每天服用4mg,其次減為每隔一天4mg

 之後就停藥。

9.服藥應持續到病情無法改善,或是發生無法耐受的毒性,就必須停藥。

10.減藥量或停藥,都必須由醫師視病況斟酌,患者不可以擅自作主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醫學 醫學保健 醫學健康
    全站熱搜

    Patri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